土地利用与产权交易科
项 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拔(6670平方米以下)
项目种类
审批
审批机关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审批对象
非经营性用地户。包括:公益性建设用地、国家机关、军事用地、城市基础建设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法律规定的其他用地户等。
审批条件
1.州(市)发展计划委文件;2.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法人身份证;4.勘测定界图;5.评估报告书;6.单位代码证。
审批程序
提出申请—地籍科踏查—勘测队测绘—利用科审核—主管局长签批--要件报批。
审批时限
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用地管理费1.35元/每平方米。
收费依据
1.吉省价房涉字(97)3号;2.延市政发(2000)18号。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中心 (制作)
电话:0433-2213743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