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与产权交易科
项 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县(市)人民政府拟订的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和宗地(地块)出让方案
项目种类
审核
审批机关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审批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0条、第11条
审批对象
县(市)人民政府
审批条件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审批程序
部门内部程序
申报材料—初审—局领导审核—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部门外部程序
审批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个工作日内上报
收费标准
用地管理费、变更登记费、出让金或年租金(标准见附表)
收费总额(年)
审批件数(件)
其 他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中心 (制作)
电话:0433-2213743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