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与产权交易科
项 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预审报告的审核
项目种类
审核
审批机关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审批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23条、《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6条、《吉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1条、吉土联字[1998]1号
审批对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审批条件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审批程序
部门内部程序
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现场踏查—局领导审核—报州国土资源局审批
部门外部程序
审批时限
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上报
收费标准
用地管理费、变更登记费、出让金或年租金(标准见附表)
收费总额(年)
审批件数(件)
其 他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中心 (制作)
电话:0433-2213743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