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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与产权交易科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改变用途

   

   

项目名称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改变用途

项目种类

审批

审批机关

市国土资源局

审批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50条、55条、《土地管理法》第56条、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

审批对象

建设单位或个人

审批条件

1、用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3、用地单位与被用地单位协议书;4、计划文件;5、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部门意见;6、评估报告;7、用地现状图;8、平面布置图;9、权属证明

审批程序

部门内部程序

申请—初审—受理—实地踏查—会审委员会会审—审批

部门外部程序

 

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用地管理费、变更登记费、出让金或年租金(标准见附表)

收费总额(年)

 

审批件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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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中心 (制作)

电话:0433-2213743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