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科
项 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采矿权有偿出让
项目种类
审批
审批机关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审批依据
1采矿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2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采矿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规定;3延边州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
审批对象
单位或个人
审批条件
1.有合法取得的矿产资源勘查报告;2.具有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储量;3.有所建矿山相适应的资金、技术、设备条件;4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程序
矿产科确定拟招标的矿区范围—储量认定—评估确认或议定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投标人资质审查--签订招标出让合同--办理采矿登记。
审批时限
材料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砂石土070—110/立方)
收费依据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中心 (制作)
电话:0433-2213743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