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 产 资 源 科
项 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采矿许可证
项目种类
审批
审批机关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审批依据
《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
审批对象
单位或个人
审批条件
1.有合法取得的矿产资源勘查报告;2.具有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储量;3.有所建矿山相适应的资金、技术、设备条件证明;4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程序
审批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矿产资源勘查报告;2矿产储量报告;3符合开采资金、技术、设备条件证明;4矿山开发利用方案。
申请报告—矿产科踏查—矿产科审查==主管局长审批。
材料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
登记费200元/件
《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中心 (制作)
电话:0433-2213743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