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项 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
项目种类
审批
审批机关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审批依据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
审批对象
单位或个人
审批条件
1.土地使用证;2.使用权变更申请报告。
审批程序
经村委员会同意—国土资源局审核—要件报批
审批时限
材料全15个工作目内办结
收费标准
用地管理费0.6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
1.吉省价房涉字(97)3号;2.延市政发(2000)18号。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中心 (制作)
电话:0433-2213743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