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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  农民宅基地(新建房)

   

   

项目名称

农民宅基地(新建房)

项目种类

审批

审批机关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审批依据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5条。

审批对象

户口本地的农业户

审批条件

1.户口本和身份证;2.土地类别确认书;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审批程序

经村委会同意耕保科踏查国土站组件耕保科审核主管局长审批。

审批时限

材料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1.本经济组织成员免收费用;2.非本经济组织农民收管理费0.6/平方米。

收费依据

1.吉省价房涉字(973号;2.延市政发(200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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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中心 (制作)

电话:0433-2213743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