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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  非住宅集体土地划拔(一万平方米以下)

   

   

项目名称

非住宅集体土地划拔(一万平方米以下)

项目种类

审批

审批机关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审批依据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4条。

审批对象

单位或个人

审批条件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2.项目批准文书;3.勘界定界图;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土地类别确认书。

审批程序

经村委会、镇政府同意国土站踏查耕保科审核主管局长审批。

审批时限

材料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用地管理费06/平方米。

收费依据

1.吉省价房涉字(973号;2.延市政发(200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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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中心 (制作)

电话:0433-2213743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