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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与耕地保护科

  ■  城镇个人建房(包括翻建、扩建)

   

   

项目名称

城镇个人建房(包括翻建、扩建)

项目种类

审批

审批机关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6条。

审批对象

城镇居民

审批条件

1.原土地使用证;2.房照;3规划许可证。

审批程序

所在地国土资源站审核材料国土资源闰踏查报征地站审核主管局长审批登记所发证。

审批时限

材料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1.管理费135/平方米;2.年租金

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2.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3.延州政发(200016号;4.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7号;5.吉省价房涉字(973号;6.延市政发(200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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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中心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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