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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

  ■  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

  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吉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程序

  立案;

  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下发《事先告知书》

  下发《听证告知书》

  下发《听证通知书》

  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  时限
   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机关应在立案后60日内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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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中心 (制作)

电话:0433-2213743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