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拟定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并研究拟定矿产资源政策;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
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全市境内重要地质遗迹的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依法监督管理矿泉水开发利用与保护;做好地质勘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勘查初审、报批、登记,调处地质勘查纠纷,协调探矿权评估及转让有关事宜,登记和管理地质勘查项目及成果;依法进行采矿审批报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批登记的管理工作;依法调处重大采矿争议、纠纷;审核评估机构从事采矿权评估的资格,审核省、州出资形成的采矿权评估结果;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负责人:尹永焕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433-2233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