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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

  ■  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所

对全市范围内企业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进行登记,切实掌握国有土地权属、界限、用途及面积等情况;负责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工作的推进,以租凭的方式体现国有土地使用者和国家的关系,通过签订租赁合同来确定国有土地使用乾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合同规定收取国有土地年租金;负责三资的企业的土地使用管理,根据三资企业的相应政策和文件精神,惧三资企业的相关资料,与之签订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权合同,并根据合同规定收取场地使用费;协调地籍、审批等部门对土地使用权抵押前的租赁合同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企业改革的资产处置等情况进行配合管理和监督;对各个用地单位租赁合同及使用权合同收费进行认真管理,做好票据管理、资料统计及建立档案台帐。

负责人:李钟浩       职务:所长       联系电话:0433-222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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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中心 (制作)

电话:0433-2213743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