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部门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

  土地登记所

负责全市土地的调查、统计、登记、发证工作;贯彻国家和省土地登记技术规程,负责土地划界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土地登记年度、月度计划,并及时向各职能部门下达任务和指标;对有关部门呈报的土地登记资料进行验收、报批、发证、建档;按用途、部门、登记类型做好统计、汇总,负责编写土地登记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组织编制和落实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办理全市抵押登记工作;负责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利用工作。

负责人:权承珍       职务:所长       联系电话:0433-2233741 (转)8415

   返回上一层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中心 (制作)

电话:0433-2213743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28号